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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财政:“三举措”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长效机制

发布日期: 2023-07-03   17:37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部、应急管理部新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贯彻执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提足、用好,市财政局认真落实部、省相关意见,通过三举措有效推动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

一是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市财政第一时间转发相关文件,使企业尽快熟悉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另一方面联合应急局等部门召开行业主管部门联席会议、专题会议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贯效果,将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安全生产巡查、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审计等方式方法,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专户核算,按规定用途使用。

二是部门联动,强化监督。为确保《办法》落实落地落细,市财政联合应急管理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加强对安全生产费用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费用制度,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企业要及时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系统中填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等情况。

三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安全费用政策专业性强,为更好地督促企业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工作,要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列入企业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内容,真正落实企业政策执行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