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镇江市财政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探索财政资金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路径,坚持资金保障与政策激励双向发力,抢抓绿色低碳转型机遇,聚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在绿色低碳发展新赛道跑出“财政加速度”。
一、聚焦减污降碳,全力保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切实扛起治污攻坚的政治责任,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给予保障,市级财政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多年来呈持续增长态势。围绕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统筹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获评“江苏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集体”称号。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5260辆,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二是持续推动生态环保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向上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2381万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351万元,支持世业镇入江河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和丹徒区天龙化工有限公司退役地块土壤生态修复项目。三是重点聚焦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安排专项资金1918万元用于镇江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业务用房配套能力建设项目,优化整合监测资源,推进监测机构实验用房标准化改造与建设,着力建成高水平的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支持购置走航车、无人机等标准化先进设备,提升大气监测与执法装备现代化能力。
二、坚持“以金护绿”,扎实推动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
近年来,镇江财政着力筑牢生态屏障,累计安排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奖补专项资金3000万元,对造林绿化“生态景观防护林带”、“500米范围内村庄绿化”、“500米范围内‘三网’造林绿化”和“1000米范围内森林质量提升”四个方面进行奖补。2022年全市完成造林绿化1.45万亩、完成长江沿岸森林质量提升7170亩,全市林木覆盖率25.59%,创建省级绿美村庄21个、新建两条省级森林步道,全市林下经济发展面积44.54万亩、林木种苗发展面积24.29万亩。统筹省林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费,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利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全市383株古树名木保护率100%。下达长江江豚保护基金1000万元,支持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重点支持保护区智能监控系统、长江江豚救护设施、保护区生态科学考察等,完成保护区陆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发现野生动植物534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28种。
三、争当“碳”路先锋,持续完善财政支持资源环境保护政策体系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关键时期。镇江市财政局积极研究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政政策,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镇江市市区实施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的财政政策实施方案(试行)》。方案明确了“ 十四五” 期间在全市实施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的财政政策,确定了统筹标准、达标返还机制、提升奖励机制以及资金使用方向。依据各区排放的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总量和碳排放强度收取统筹资金,同时按照“达标返还,提升奖励”的原则,结合生态环境主要指标以及碳减排强度任务完成及提升情况进行资金返还和奖励,树立“多排多担责,少排可获益”的观念导向。根据考核数据结果,镇江财政下达返还及奖励资金1.16亿元,全部用于各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目,以环境激励政策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