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扬州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聚焦残疾人就业、教育、康复等领域,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建立财政长效投入机制,完善服务保障体系
为贯彻落实各项助残惠残政策措施,市财政局立足本职工作,压实支出责任,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作用,将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各项资金纳入部门预算。近年来,市、区两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约3293万元,全额保障残联及其下属单位正常运转;市级财政设立“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300万元、区级财政安排残疾人保障经费2772万元,多措并举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康复服务建设、教育文化发展,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和康复水平。
二、加强资金保障力度,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一是强化就业平台建设。2022年预算安排257万元,用于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技能竞赛、残疾人专项招聘会、发放残疾人自主创业等,完成全市残疾人实名制培训1395人次,全市新增残疾人实名制就业818人;2022年发放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补贴资金69万元;为市区222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发放公益性购岗补贴80.43万元。
二是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对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家庭子女按照高中500/人、大专1000/人、本科2000/人和研究生3000/人的标准,市财政配套省补资金发放专项补贴,增强残疾家庭自身“造血”能力,为残疾家庭提供获得可持续收入的途径。2022年市级财政为298名学生发放教育专项补贴及考学奖励17.1万元。
三是加大惠残助残力度。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2022年全市发放两补资金3.12亿元,惠及4.35万人;将市区贫困精神残疾人补助标准从2018年的600元/人提高到2022年的800元/人,扩大残疾人受益面;安排92万元为市区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险”与“重大疾病补充保险“,强化困难残疾人生活保障。
四是优化康复托养服务。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612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儿童和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及支持性服务等基本康复服务,惠及近5000人次;投入250万元,为我市500名符合条件的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低保和低收入家庭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支持“残疾人之家”的建设和运营,2022年对市区50个“残疾人之家”发放建设运行经费350万元,使残疾人在家门就能得到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