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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召开全省生猪“保险+期货”试点推进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 2023-05-17   16:11   信息来源: 省财政厅金融处 字号:[ ]

近日,全省生猪“保险+期货”试点推进工作会议在淮安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农业农村工作部署,全面总结上一阶段生猪“保险+期货”试点情况,部署推进下一阶段试点工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徐洪林,淮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克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2022年4月,省政府召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省生猪“保险+期货”试点工作。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保险工作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强政策顶层设计、财政资金引导、依法合规实施和政策宣传,在各试点地区和相关保险、期货机构的共同努力下,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自2022年6月28日淮安市盱眙县签订首单江苏省地方财政补贴型生猪期货价格保险始,截至2023年4月末,徐州市、淮安市、盐城市三市9个首批试点县区生猪“保险+期货”保费收入3597.54万元,其中财政补贴2855.25万元,占保费的80%;农户自缴713.81万元,占保费的20%。为540户次中小生猪养殖户的40.1万头生猪提供了8.94亿元价格风险保障,331户次中小生猪养殖户获得赔款2720.68万元,整体简单赔付率达76%,大大降低了中小养殖户因生猪价格波动导致的损失,有效提升了农民养殖生猪的积极性和获得感。

2023年,省委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持续推进生猪‘保险+期货’试点”。为贯彻落实这一要求,省财政厅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2023年开展生猪“保险+期货”试点通知,取消了试点地区生猪出栏数量的门槛限制,进一步扩大了试点实施范围。由原来的徐州市、淮安市、盐城市等3个设区市的9个县(市、区)扩大至南京市、徐州市、南通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宿迁市等7个设区市的22个县(市、区)。省财政安排了3000万元保费补贴,较去年增加了1500万元,同时,优化了省级补贴标准,由每个设区市500万元细化至按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对试点县(市、区)分档给予补贴,因地制宜,增强了试点的灵活性、精准性和普惠性。

会议要求,各试点市县要准确把握试点政策和目标要求,扎实推进生猪“保险+期货”试点工作。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好、谋划好、开展好试点工作;紧扣试点要求,充分发挥财政、农业农村和银保监等部门的优势和职能作用,建立起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上下联动,及时反馈总结试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建议,推动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要不断强化规范管理,选择符合经办资质条件,且通过当地遴选要求的保险机构,依法依规组织参保;督促各保险机构择优选择合作的经办期货公司,并根据合同约定开展赔付;强化保费补贴管理,保证生猪生产真实性,合理确定投保时机,确保最大程度上为养殖户提供生猪价格风险保障。要持续优化政策宣传,发挥保险机构基层服务网络体系作用,实现常态化的政策宣传引导,提高养殖户的风险管理意识;加强信息交流沟通、教育培训,提高经办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专业素养;加大保险产品创新研发力度,丰富保险产品供给,不断满足养殖户差异化、个性化的风险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