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东台市财政局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要求,紧扣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部署,突出保障和发展两大功能,充分发挥财政职能,高效统筹财政资源,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加快现代财政建设步伐,不断提升“服务财政、创新财政、优质财政、高效财政”建设水平,更好的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
在落实政策措施上优服务,促进产业提质增效。一是全面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按照“能退则退、能早则早、能快则快”原则,把握退税进度、提高退税速度、确保退税质效,并密切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及时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推动政策落到实处,帮助企业减轻负担、提振信心、激发活力。二是支持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双向提速,发展数字贸易、跨境电商,实现传统外贸转型升级,安排商务发展资金1000万元。通过发放消费券撬动消费市场,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服务业行业恢复发展,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信心。三是支持科技自主创新。改革完善科技投入机制,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安排科技支出3.34亿元。实施人才引进计划,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安排人才专项资金8930万元。四是支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全面落实新的制造业28条,安排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2.08亿元。推动制造业从提供产品向“产品+服务”转型、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安排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500万元。
在实施财政投资上强创新,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一是有效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增强财政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继续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有效带动社会投资,目前正在洽谈投资晶澳、智泰等4个项目。二是管好用好政府新增债券。拟发行一般债券2亿元、专项债券20亿元,着重保障农业水利、交通运输、公共卫生等领域资金需求。密切部门协作,抓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做到债券项目储备与年度预算编制同步进行。加强债券资金投后管理,强化债券资金使用的动态监测,确保政府债券不发生任何风险。三是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落实支出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定期跟踪重点项目的实施进度,力争更好更快形成更多的实物工作量。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对经省财政审批通过的项目,在债券资金发行前经申请可以提前下达指标,确保不发生“钱等项目”的现象。
在统筹安排预算上重优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是建立健全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精神,继续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持续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全市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在上年压降的基础上再压降5%。二是扎实兜牢“三保”底线。始终将“三保”支出放在预算安排的首位,统筹财力予以优先保障。切实加强库款监测,强化调度管理,保障“三保”支出兑付。完善镇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进一步下倾财力、上收财政事权,确保镇级“三保”各项政策执行到位。三是保障重点项目实施。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今年比上年增长11.6%。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筹集财力和资金保障国家、省、市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实施,优先保障资金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的项目。
在深化财政改革上促高效,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一是健全部门预算制度体系。完善公用经费分类分档及综合定额标准体系,促进公用经费安排更加公平、合理。规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明确支出范围。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强化“零基预算”理念,改变“基数+增长”模式。二是调整市镇(区)财政体制。按照省对县(市)财政体制调整方案,理顺和明晰市镇两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合理划分收支范围,核定镇级财政基本支出,完善一般镇基本财力奖补机制,保障基层财政健康发展。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升“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绩效管理层次和质量。强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推动绩效结果与政策调整、预算安排、考核问责等环节挂钩,更好发挥作用、体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