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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民航发展基金的通知 (苏财建〔2023〕118号)

发布日期: 2023-11-28   11:34     字号:[ ]
索 引 号  014000677/2023-02117 信息分类  财政经济建设
发布机构  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发布日期 2023-11-28
信息名称  关于下达2023年民航发展基金的通知 (苏财建〔2023〕118号)
时  效

各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东部机场集团: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民航发展基金预算(转移支付部分)的通知》(财建〔2023157号),经研究,现将2023年民航发展基金下达给你们,具体单位、项目、金额、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民航发展基金不再对通用航空机场建设和运营予以补贴,对原下达给通用机场的补贴予以收回;同时,因通用航空发展项目资金分配因素调整,收回通用航空发展项目资金1万元。

二、请你们及时拨付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安全。同时,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如期实现年度绩效目标。


附件1:2023年民航发展基金分配情况表.xls

附件2:2023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表(投资补助)-南通市.xls

附件3:2023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表(投资补助)-无锡市.xls

附件4:2023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表(投资补助)-东部机场集团.xls

附件5:2023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表(通用航空发展)-无锡市.xls

附件6:2023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表(安全能力建设)-无锡市.xls

附件7:2023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表(安全能力建设)-南京市.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