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是家庭大事,也是国之大事。近年来,扬州财政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着力解决群众生育、养育、教育后顾之忧,进一步释放生育潜能,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切实减轻家庭费用负担。近年来,扬州陆续出台《扬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在“全面二孩”时代为职工提供更多权益保障。2020年起,扬州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同时实施按病种付费并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减轻二孩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二、落实产假保险补贴,维护女性职工合法权益。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按照企业为其实际所缴纳社保费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月份从生育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所需资金列入就业创业专项资金预算中。
三、提升专项保障水平,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发展。设立基本公共卫生专项、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在专项中安排新生儿筛查等母婴项目,对各地开展婴幼儿卫生服务进行补助,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支持完善婴幼儿医疗保障体系,按照全民医保要求,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明确新生儿不受学籍限制,一出生即纳入医疗保障范围,个人缴费可延后三个月,2023年财政给予参保补助680元/人,对低保等困难家庭个人缴费全额补助;完善未成年人药品补充目录,满足基本医疗和用药需求。安排托育奖补资金,每年统筹上级及本级资金用于普惠托育机构奖补、示范托育机构创建及托育机构纾困。
下一步,扬州财政将不断优化投入机制,全面落实各项政策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进生育养育服务事业发展,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和谐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