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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节约方便及时,2023扩容增量创新——徐州市公物仓利用平台优势推进资产共享共用

发布日期: 2023-01-10   09:16   字号:[ ]

       打造资产共享共用平台,保障临时机构办公设备需要是市级政府公物仓的一项重要职能。2022年,徐州市公物仓积极作为,充分发挥自身平台优势,保障各方急需。

    7月2日,突发新冠疫情,徐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因工作需要,急需一批办公设备。市公物仓接到保障任务后,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迅速开展工作。由于正值周末放假期间,公物仓积极克服困难,协调仓储单位、安装公司、车辆等,利用库存资产,于当天中午即将急需设备配送和安装调试完毕,迅速高效保障防疫指挥部办公设备需要。

    本年度,公物仓在借资产共计749台(套),价值总计281.31万元。疫情防控集中办公、省督察组统计督察、省环保督察、园博会筹备工作指挥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专班等12个临时机构借用公物仓资产共18批次,212台(套),总价值92.52万元;14个临时机构归还公物仓资产15批次277台(套),总价值92.26万元。

    公物仓作为临时机构和大型活动资产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快捷高效的平台优势,既保障了临时机构和大型活动办公设备的紧急需要,又节约了财政资金,受到了预算单位的一致好评。

    2022年底,省政府出台《江苏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其中第十四条规定:财政部门会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建立公物仓管理制度,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鼓励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的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对使用领域少、使用频率不高且又确需配置的资产,优先由公物仓统一采购、统一调剂、统一处置。资产能通过共享共用或者调剂等方式解决的,原则上不得租用、购置、建设。

    2023年,公物仓将贯彻落实省政府精神,按照“四资统筹”要求,扩容增量,改革创新,以常态化建设坚定共享方向,以协同化建设推进共享共用。一是扩大资产共享共用范围,根据行业资产管理情况,筛选具备条件的资产开展共享共用,包括但不限于仪器设备、文体设施、软件资产、数据资源等,会同主管部门建立本行业资产共享共用机制;二是探索建立资产调剂机制,对因技术原因需要更新、但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通过转变用途,调剂到技术要求相对较低的单位、部门,最大程度激发资产效能,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