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让全县广大城乡居民共享经济成果。自2022年1月1日起,基础养老金在2021年173元提高到187元/月。灌南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在省定标准187元每人每月的基础上继续上调11元到198元/月。 7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金在现有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次提高5元到203元/月。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将严格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筹集。9月份我县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3千万元,发放率为100%,确保应发尽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是由政府财政全额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是由个人账户积累额形成的。个人缴费多,账户积累就多,个人账户养老金就高,个人的养老水平就高。简单来说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