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迁市修订出台《宿迁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基金投资的政策导向,聚焦产业发展的迫切需求,优化市县(区)联动的运作模式,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再上新台阶。
一是优化基金政策导向。宿迁产业基金以政策导向为首要目标,坚持服务“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聚焦产业体系和重点产业链建设,以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手段,实行科学的运营管理、投资决策、收益分配等机制,引导集聚各类资本、资源,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优化组织管理架构。为保证基金投资的政策导向、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风险可控的原则,构建政府负责“政策+监管”、市场负责“投资+投后”的管理模式。市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为基金管理的领导机构,基金管理人具体负责基金的投资、投后管理、退出、清算等运营管理工作,按照基金协议的约定履行职责。
三是优化投资运作方式。进一步明确设立子基金和直接股权投资并行的投资方式,以设立子基金为主,以直投为辅。对于子基金的设立,根据子基金的特点,分为专项子基金、区域子基金两类;直接股权投资项目仅限于重大产业项目、上市后备企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等,形成母子基金协同支持产业发展的运作模式。
四是优化风险管控措施。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和监督管理举措。基金管理人负责加强基金投资的风险控制,建立健全风险管控体系;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基金政策的制定、落实和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基金管理人定期报告制度和基金运行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强化基金日常监管,将基金监管做实、做细、做精,促进基金依法合规运营、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