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财政政策制定公众参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现就《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2年9月30日前,公众均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江苏省财政厅(616室),邮编:210024,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jsscztzhc@163.com。
附件: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江苏省财政厅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