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资讯中心>财政要闻

扬州财政:发挥财政职能 助力城市更新

发布日期: 2022-08-18   10:43   字号:[ ]

    近年来,扬州财政主动服务城市更新和旧城改造,以推进城市生态修复、推动城市结构优化、促进居住品质提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相关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助力实现城市发展转型,整体人居环境提升。

    一、支持“城中村”改造,助力城市居民更新。聚焦城市东南片区、江广融合区、三湾片区、扬子津教科城等重点区域,市财政通过加大投入上市地块收益、扩大土地储备专项债的发行规模、研究制定支持“城中村”改造及片区建设土地收益封闭运作政策等形式,统筹落实改造建设资金。同时,创新改造方式,鼓励城投、交投等国有控股公司参与项目实施,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为“城中村”改造工作注入持续不断的“资金流”。多年来,市财政投入土地出让金净收益55亿元、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45亿元,成功改造了189 个“城中村”,腾让出3.1万亩土地,建设了城市公园和高品质小区,将2.4万户村民变成了市民,体现民生幸福导向,推进城市品质和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支持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助力城市面貌更新。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号文件”要求,有效改善安全隐患严重、脏乱差、基础设施落后的棚户区居民居住环境,市财政多措并举,通过争取棚改补助资金、金融信贷、发行棚改专项债、减免税费等形式,尽可能多的扩大改造资金“盘子”,累计获得中央和省棚改补助资金6.3亿元,获得农发行棚改专项贷款授信84.9亿元,发行棚改专项债券40.11亿元。同时,对棚改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为我市棚户区改造提供重要资金保障。到2022年底全市基本完成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城市面貌焕然一新,改变了城市一边高楼林立、一边棚户连片的二元结构状况,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为新型城镇化提供了良好的住房保障和发展环境。

    三、支持城区企业“退城进园”,助力城市环境更新。围绕产业集聚、企业集群、生产集约、发展总部经济的原则,依托全市产业布局和规划的专业工业园区,大力推进主城区(古运河沿线)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市财政累计拨付36.4亿元搬迁补偿资金,搬迁企业22家,腾出市区土地3279.8亩,减少了废水COD、废水氨氮、废气二氧化硫、废气氮氧化物、废气VOC等工业污染物的排放,实现了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城市布局、促进产业升级、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工作目标。

    四、支持老旧小区宜居改造,助力城市发展理念更新。建立完善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搭建政企银合作平台,多方筹措资金支持老旧小区宜居改造。市财政累计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6.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4.2亿元,省级资金0.4亿元,市财政资金1.6亿元。成功申请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1.04亿元助推改造项目落地。拨付体育系统648.05万元为老旧小区提供健身器材,拨付民政系统1322万元参与养老体系建设。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引导小区居民出资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引导专业运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的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截至去年底,扬州已建成颐养示范社区106个,实施老旧小区宜居适老化改造43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58部。通过老旧小区宜居改造,推动我市由外延扩张性发展转向内涵提升型发展,更新了城市发展理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市财政将根据扬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有机更新总体方案及各专题行动方案,围绕构建“全时域、全地域、全要素”的“三全”保护体系,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着力提升城市产业创新力、文旅吸引力、文化传承力,立足新起点,面向现代化,为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有机更新工作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