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各处室、单位:
现将《2022年省财政厅“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2022年省财政厅“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2022年,省财政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谋划重点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有力举措。
一、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1. 继续推进减税降费。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研究出台我省应对疫情影响税费支持措施,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等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落实苏政40条、苏政办22条以及其他助企纾困财政政策。编制公布2021年我省政府性基金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含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税政处、综合处、工贸处等)
2. 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度。做大做优“小微贷”“苏科贷”“苏农贷”“苏信贷”等政银合作产品。扩大政策支持范围,逐步整合推出“苏服贷”“环保贷”等产品,创新出台“环保担”政策。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信用贷、首贷,鼓励开展无还本续贷。(金融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3.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便利程度,完善网上商城交易功能,提升网上商城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按规定公开政府采购意向,依法保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落实《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促进公平竞争。健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信用评价及结果运用机制。(政府采购处)
二、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4.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全面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对照财政领域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更新调整事项清单。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政策法规处、综合处、省注协等)
5.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梳理“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联合监管计划任务。推进“互联网+监管”,及时报送“互联网+监管”事项监管行为数据。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按照省信用办的要求,依法依规推进财政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法规处、各相关处室)
6. 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市场主体。系统梳理、全量展示财政服务企业发展、助力企业纾困的各项政策,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精准匹配、推送政策,努力使“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同时认真调研市场主体面临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完善纾困惠企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最大限度满足企业政策需求。(各相关处室)
三、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7. 规范财政政策制定程序。修订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实国家和省立法程序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部门立法制规程序。落实省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建立举报处理机制和清查评估机制。(政策法规处、各相关处室)
8. 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聚焦财政重点工作,及时做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发布。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全面解读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重要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突出核心内容,综合运用文字解读、图文视频、新闻通气会等形式,增强解读效果,力求通俗易懂。(各相关处室)
9. 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财政行政处罚程序和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调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定免罚清单。组织开展执法岗位新进人员和业务骨干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组织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政策法规处、各相关处室)
10. 加大科研经费放权力度。制定出台《关于改革完善江苏省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梳理修订省级相关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积极推进科研经费包干制、科研经费无纸化报销、科研项目验收结题财务管理等改革试点事项,扩大科研经费管理自主权,推动科研经费“放、管、服”有机结合。(教科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