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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财政出台系列办法,加速构建“1+N” 绩效管理制度闭环

发布日期: 2022-06-27   20:15   字号:[ ]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近日,宿迁市财政局出台《宿迁市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业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宿迁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宿迁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系列办法,建立“1+N”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闭环制度体系,实现“五有”目标。

     一是事前绩效有评估。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的立项必要性、实施可行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筹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预算绩效管理关口前移,切实增强立项环节绩效约束。

    二是预算绩效有目标。绩效目标编制作为预算申请的前置条件,明确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布置、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对未按规定申报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不通过的,不得申请预算,进一步强化“绩效优先”的导向。

    三是事中绩效有监控。根据“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按照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规定,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双监控”。在定期监控的同时,选取部分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实施重点监控,为财政预算资金戴好“紧箍咒”。

    四是事后绩效有评价。2022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借助第三方力量,对11个项目和4个部门整体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对72个项目进行自评价复核,着力提升绩效评价质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和提升项目绩效。

    五是绩效结果有应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暂行办法,建立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考核、问责等挂钩机制,强化绩效信息公开,突出绩效管理实效。为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2022年,对市直部门绩效评价等级为“中”的项目,按不低于20%的比例扣减下一年预算;对绩效评价等级为“差”的项目资金一律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