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省级部门单位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质量,近日,省财政厅参照财政部做法,结合江苏实际,印发了《江苏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作为省级部门单位编制绩效目标的重要参考。
《指引》统筹考虑了项目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引入案例分析,注重实务操作,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了绩效目标及指标设置思路和原则。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按照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分解细化指标、设置指标值、加强指标衔接进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按照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部门整体履职指标、部门整体履职效益指标、设置指标值进行。同时,《指引》还规定了绩效目标遵循高度关联、重点突出、量化易评的设置原则。
二是规范了绩效指标的类型和设置要求。项目绩效指标包括决策指标、过程指标、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六类一级指标。部门整体绩效指标包括决策指标、过程指标、履职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五类一级指标。其中,决策指标和过程指标为共性指标,由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供,部门单位可以在此基础上增加指标;成本指标、产出指标、履职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其他一级指标由部门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设置。原则上每一项目均应设置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每一部门整体均应设置履职指标和效益指标。在此框架下,对一级指标下的相关二级指标逐项定义,并对设定情形进行了解释说明。
三是细化了绩效指标的具体编制方法。《指引》明确了绩效指标来源主要包括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体系、政策文件、部门日常工作、社会机构评比等。绩效指标值设定主要依据或参考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标准进行。要求指标值的设定在考虑可实现的基础上,尽量从严从高设定,避免选用难以确定指标值、标准不明确或缺乏约束力的指标,以充分发挥绩效目标对预算编制执行的引导约束和控制作用。《指引》同时对绩效指标完成值来源及取值方式进行了规范。
四是提供了绩效目标编制常见错误和编制案例。为直观说明绩效目标编制的原则和方法,《指引》专门归纳总结出绩效目标照搬照抄文件原文、绩效目标不够细化量化、核心绩效指标不突出、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指标值设置不准确、未按要求设置成本指标等常见错误。并分别提供了项目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范例,供省级部门单位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参考。
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中处于重要地位。《指引》为省级部门单位绩效目标管理提供了指导,有助于解决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系编制不够规范、标准不够科学等问题,推动绩效目标管理不断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