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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2-06-02   17:01   字号:[ ]


江苏省财政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以高质量政务公开促进落实、加强监管、优化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35号),结合我厅实际,现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1.加大发布力度。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财政重点工作,及时做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重大政策及权威信息发布,积极引导预期,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2.提高解读质量。不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全面解读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重要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要突出核心内容,综合运用文字解读、图文视频、新闻通气会等形式,增强解读效果,力求通俗易懂。

3.改进政策辅导。认真落实“苏政40条”“苏政办22条”,逐条细化财政助企纾困举措操作规程,明确适用范围、服务方式、办理流程等,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见效,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4.强化平台建设。继续做好江苏财政微信公众号、厅门户网站建设维护,持续更新12345财政知识库,高度重视借助政风热线、黄金时间等平台的作用,听取社情民意,着力提升财政政策发布宣传的主动性、针对性。

5.推动便利可及。积极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及时公开申请条件、申请渠道,实现财政奖补、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快速审核、快速拨付、便捷享受。指导、督促市县财政部门整合力量资源,积极开展政策送上门、进园区、进企业等活动。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6.加强预决算公开。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报表。完善预决算公开模板,推进省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在“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和门户网站公开预算、决算相关报表和预算绩效信息。加大对基层预决算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指导力度。

7.突出重点领域。不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依托财政部平台及时全面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财政信息。按规定及时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情况,确保财政资金流向公开透明,更好发挥直达机制作用。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最新的PPP项目入库和试点名单。做好政府采购公开,在厅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及时公开工作情况。继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意见公开,对社会关注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要主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8.规范制度执行。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风险。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流程,更好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

9.科学确定方式。政府信息公开要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方式公开。保护好公民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10.深化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巩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在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022年底前完成我厅集中公开工作。积极探索建立财政系统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

11.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规范行政决策,落实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按规定制定并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财政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信息,按规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2.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调整完善厅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按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调整,落实好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指引,确保安全平稳运行,及时准确传递权威声音。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和报告工作。

13.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指导。指导市、县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办理标准目录。县级财政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和本级政府要求,及时公开相关涉农资金补贴申报信息和面向农村的有关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

四、加强组织保障

14.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做好厅内政务公开协调联络工作机制,推动全厅各业务处室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厅各处室、单位要把政务公开作为财政支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抓好落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厅办公室要加强督查,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交流,推动全厅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15.强化责任落实。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主体责任,重大政策发布与解读要同步进行,主动答疑解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财政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