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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5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06-16   14:25     信息来源: 江苏省财政厅 字号:[ ]

 苏财案复2022205

刘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加大财政对产业的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省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突出支持重点,积极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同时,省财政积极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引导更多金融社会资本投入乡村产业振兴。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

省财政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不断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着力构建和完善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体系。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收支矛盾加剧的情况下,省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对三农领域给予重点倾斜。2022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222.29亿元,同口径增长9.8%,显著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有力保障财政三农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为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为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推动我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省财政设有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我省农业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支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升我省现代农业发展质量和竞争力。2021年,省财政统筹整合省以上资金45.35亿元,着力支持发展优质粮油、规模畜禽、特色水产、绿色果蔬产业等乡村优势特色产业。一是支持绿色高效生产。重点支持巩固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稳定粮食面积和产能,保障生猪基础产能。支持绿色高效种植、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引导发展优势特色种苗生产,推动沿海相关地方开展海水养殖。二是支持农产品加工能力建设。支持建设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改善或建设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设备。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开展精深加工关键技术、装备一体化和智能化更新改造。三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将省内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作为资金的重要支持内容,在分配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占30%权重。截至目前,我省共创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9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08家。四是支持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业。支持各地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围绕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加快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链、价值链,拓展农业新功能、新业态,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如:为推进农业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省财政专项下达资金2000万元支持开展“苏韵乡情”宣传推介。省财政设有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2021年专项下达资金4940万元,支持全省乡村旅游重点镇、村乡村旅游类项目建设,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激励地方加大投入,改善旅游环境,促进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壮大。五是支持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安排补助资金近1亿元,突出农业品牌建设,支持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以及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下达省以上资金2.23亿元,选择4个重点县开展产业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整县推进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产地冷藏保鲜物流设施。下达资金1亿元,支持实施十万规模主体入网行动,入网主体达17.1万家。

二、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落实各项财政涉农补贴政策

我省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保险补贴等一系列补贴政策,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一是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提高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2021年,全省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60.24亿元,受益农户超过1000万户。二是实施稻谷补贴。2021年下达补贴资金23.96亿元,补贴资金进一步向稻谷生产者聚焦,明确要求各地补贴资金不少于90%直接兑付给稻谷实际生产者,不超过10%用于促进绿色优质稻谷生产、发展订单农业、组织市场化收购、支持品牌建设等。三是发放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021-2022年下达资金24.83亿元,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种粮增支影响,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四是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2021-2023年为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周期。2021年,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2021-2023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突出支持重要农畜产品稳产保供、农机科技自主创新和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2021年,省财政下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7亿元,90%以上的资金用于补贴粮食生产相关机具,助推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3%五是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给予补贴。省财政紧紧围绕“扩面、增品、提标”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目前,省以上财政补贴险种达到52个,各级财政安排的保费补贴占保费的80%左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玉米种植收入保险实现产粮大县全覆盖,并开展水稻收入保险试点。三大粮食作物保障水平提高到最高1300元/亩,能繁母猪、育肥猪、肉鸡分别提高到1500元/头、1000元/头、15元/只。2021年安排省以上财政资金24亿元,为全省1502万户次投保主体提供风险保障1672亿元。六是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补贴。为扩大大豆油料生产,调动种植主体积极性,2022年对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任务的主体,在中央财政每亩补贴150元基础上,省财政再补贴170元,确保完成全年60万亩复合种植推广任务。

三、支持农业产业平台载体建设,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近年来,我省开展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支持各地围绕当地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按照区域领先、全省示范的标准,建设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省财政对批准建设的园区,给予每个5000万元奖补。省级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完善提升、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智慧农业建设、品牌化市场营销、联农带农模式构建等。截至目前,已建成和在建的示范园达52个。据了解,我省对省级示范园建设的奖补标准、支持力度在全国名列前茅。同时,积极争取中央产业融合项目资金,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2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个、农业产业强镇56个。

为更好示范引领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十四五期间,围绕优质粮食、现代种业和特色产业三个领域,突出提升科技装备水平、农业数字化水平和构建农业绿色发展新模式,计划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50个,培育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0个以上,指导建设市县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300个以上。省财政按3000万元-5000万元/个的标准,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建设给予补助。

四、支持农业物质装备建设和技术研发推广,提升农业基础设施水平

一是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年省财政统筹省以上财政资金59.22亿元,支持全省新建高标准农田390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23万亩。从2022年起,我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最低投资标准提高到3000元/亩,2022年省财政已下达省以上财政资金超过94亿元。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和粮食产能,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二是支持现代种业发展。种子是农业的“芯片”。2021年,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超过5亿元,用于开展种业振兴行动。支持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支持省级单位和市县开展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利用以及开展种子品种区试审定等工作。安排资金近3000万元,支持省内相关科教单位和企业围绕我省主要食用农产品种类开展重大新品种创制。为解决我省种业技术和品种“卡脖子”难题,2021年,启动实施种业振兴“揭榜挂帅”科研项目,省级预算安排资金5.08亿元(其中2021年下达启动资金1.18亿元),对符合条件的种业科技攻关项目予以支持。三是支持提升科技对农业产业的支撑能力。2021年下达资金1.2亿元支持开展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启动立项240个项目;下达资金1.66亿元支持25个省级农业科技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争取中央资金2000万元支持重大农业技术协同推广;下达资金1500万元支持实施亚夫科技服务项目。四是支持提升农机装备水平。2021年,在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的同时,积极支持推进农机化“两大行动”。2021年,下达资金1亿元,支持开展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试点;下达资金4550万元,支持市县和相关省级单位实施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提升农机装备和技术智能化绿色化水平。

五、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引导更多金融社会资本投入农业产业

省财政积极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推进构建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引导更多金融社会资本投入农业产业。一是建立完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省财政出资27亿元成立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专业从事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提供低门槛、低成本的农担服务,缓解我省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全省农担业务平均担保费率仅为0.55%,综合融合成本5.08%。截至2021年底,省农担公司在保户数2.5万户,在保余额175.54亿元,放大倍数达到6.42倍。二是设立普惠金融苏农贷产品。2021年,省财政整合相关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设立普惠金融苏农贷产品。发挥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政策功能,完善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首贷户,大力发展信用贷款,更好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加大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力度,将创业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作为重点对象,支持当地农民从事规模种养殖业等创业项目,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贷款享受全额或部分贴息。2021年,全省富民创业贷贷款发放额突破100亿元。四是设立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为支持我省乡村产业振兴,2020年省财政设立江苏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基金规模100亿元,支持优质高效农业、绿色循环农业、乡村旅游业、农业生产服务业、农业科技装备业发展等,投资范围包含具备一定产业基础和规模、对三产融合带动作用大、技术优势明显的优质、高效乡村产业项目。截至2021年底,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已累计设立子基金18支、投资项目55个、投资金额近18亿元,为我省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五是设立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为助力我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省财政出资10.5亿元成立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将农旅融合项目、农业休闲观光项目、乡村旅游业作为基金的重要支持方向。截至2021年末,基金累计支持旅游项目307个,累计发放项目贷款62.33亿元,在贷项目103个,贷款余额11.9亿元。

下一步,省财政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的财政支持力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江苏省财政厅

                                                       2022年6月14日

 

联 系 人:纪晟

联系电话:025-83633155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