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沛县出台6方面45项措施,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提振信心、稳定预期,加快发展,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该县财政部门积极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财税政策支持,承担8项具体措施,切实将保市场主体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统筹产业发展、科技发展、人才等专项资金,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发展前景广阔、社会效益高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扶持,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二是申请国家、省相关资金和市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资金,对工业企业“智改数转”、节能提升、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型制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和有效奖补投入。
三是贯彻落实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对符合条件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是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专门用于农产品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等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土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是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经批准可以继续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中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六是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专项帮扶,2020年度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提升至90%。
七是降低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缴费比例。
八是加快资金拨付执行进度,2022年上半年涉企专项资金分配下达进度争取达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