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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发布日期: 2022-03-07   16:12   字号:[ ]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十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将我省纳入国家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省份。

《通知》要求试点省份要强化创新思维和系统观念,以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为根本,以健全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为主线,创新职业伤害保障政策,研究解决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难题。

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我省试点实施方案,探索创新职业伤害保障覆盖群体、参保缴费、保障情形、待遇支付等政策,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社会保障权益,解决好后顾之忧,促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安心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