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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山区规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精准核查应补尽补

发布日期: 2022-03-17   16:37   字号:[ ]

    铜山区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自愿申请、残联审核、逐级审批的申办程序,区财政部门积极筹措安排资金,完善补贴发放时间、发放标准、发放方式,目前我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发放工作规范有序。

    一是明确补贴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对象为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和智力、精神三级残疾人。

    二是补贴标准稳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670元;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402元;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35%发放生活补贴235元;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168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居民每人每月补贴130元,农村居民每人每月补贴90元。逐年提高,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

    三是补贴资金保障到位。2021年铜山区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9477.6万元,切实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2022年安排残疾人两项补贴9253万元,截至目前,我区已为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22882人次2352.5万元,其中,困难残疾生活补贴12398人次2065.4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484人次287.1万元,“两项补贴”均及时通过金融机构打卡发放到位。

    四是加大监管核查力度。实行定期复核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制度,加强残疾人证核查力度,及时核减死亡人员和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各镇(街道)民政、残联和村(居)委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年度核查工作。复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复核方式包括入户走访、信息比对、材料审查等。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