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财政强化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在财政部近日印发的《关于2021年地方财政资源环境工作情况的通报》中,我省五项财政资源环境工作获得表扬肯定。
一是创新出台财政资源环境政策。出台《“十四五”财政支持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若干举措》,建立完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梳理整合设立5项省级资源环境领域专项资金,积极构建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政策体系。
二是建立完善多元化市场化投入机制。通过设立环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引导商业银行开展“环保贷”业务、参与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投资基金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宽生态文明建设资金投入渠道,形成了良好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其中,“环保贷”2021年末在贷余额128亿元,资金池放大32倍,为企业节省融资成本2.2亿元。
三是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我省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超额完成环境质量考核目标和污染减排时序目标,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碳减排目标。
四是统筹推进重点生态保护和修复。省财政安排12亿元支持开展省级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试点;启动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支持开展14个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整治规模超过110万亩;支持开展长江沿线213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及长江入海口的生态修复。
五是深入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支持开展浒苔绿潮联防联控,支持早期防控试验、常态化监测、灾害应急处置以及紫菜生态化养殖等项工作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