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资讯中心>江苏财政

我省国有资产报告工作连续第六年获财政部通报表扬

发布日期: 2022-12-09   10:57   信息来源: 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 字号:[ ]

近日,财政部发文对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情况进行通报,江苏省财政厅再次获得表扬,这是我省连续第6年获得财政部通报表扬。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是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情况的综合反映,是落实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家底的重要载体,对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不断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有资产报告统计,截至2021年末,江苏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54万亿元,比上一年度增加0.76万亿元,增长27.3%。

近年来,省财政厅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在财政部指导下高质量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厅分管领导全程组织,对照财政部统一要求,周密制度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标准要求、时间节点,明确各市县财政部门责任,指定专人负责。

二是及时开展部署,强化业务培训。克服疫情影响,采取线上部署培训方式,统一对全省行政事业单位3万多名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详细解读报表口径,明确填报要求,强调注意事项,提升报告编报水平。根据财政部统一要求和近几年报告工作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还梳理了64条填报口径“口袋书”,印发全省参考。

三是开展集中会审,提高数据质量。从省级主管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抽调10名专家,对各市县、部门上报数据及文字材料逐一过堂。邀请省交通厅、水利厅、文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同志参加,对各市县上报相关数据与行业条线口掌握数据进行对比审核,确保数据质量。

四是认真总结分析,加强结果运用。对比分析各项数据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总结工作成效,发现短板弱项,为下一步工作部署提供决策支撑。同时将各部门、市县年报质量开展量化考核,作为年终资产管理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部门、市县进行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