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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三项举措全力助推省属文化企业
打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攻坚战

发布日期: 2022-12-30   19:21   信息来源: 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 字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省属国有资本,持续提升省属文化企业竞争力、创新力和抗风险能力,省财政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等部门,按照“三年任务一年完成”目标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助推省属文化企业打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攻坚战。

一是先行先试、提前谋划。在中宣部出台国有文化类企业改革相关指导意见之前,省财政厅会同省委宣传部于2021年,制定下发《关于报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草案)的通知》,先行部署并指导省属文化企业制定本企业的深化改革行动实施方案(草案),并就方案中完善监管导向、防控风险、加强监管工作体系、“四类企业”清理整合等重点方面进行调研,稳步推进,成效明显。

二是出台方案、及时部署。2022年初,在中宣部、财政部等部门印发国有文化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指导意见后,按照文件精神和我省实际,在多轮征求部门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方商讨和修订,省委宣传部与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我省文化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实施方案,从完善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巩固提升控制力影响力、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强化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和加强党的建设等五个方面19项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充分体现江苏特色和文化特点。同时,要求企业及时修改本企业的前期草案,倒排时间、挂图作战。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将企业实施方案修订情况纳入2021年度企业高质量发展考核目标,作为确定企业高质量发展结果、测算工资总额和负责人薪酬的重要因素。

三是清单管理、序时攻坚。为抓好重点任务落细落实,省财政厅与省委宣传部制定了《省属文化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了五大类54项重点改革任务,对企业加强全过程、闭环式督促指导,要求企业结合实际和行业特性,一企一策,按照“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的原则,研究制定本企业的重点任务清单,做好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落实举措、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积极稳妥加快推进。同时建立清单任务完成情况月度通报制度,省财政厅与省委宣传部从9月份起建立月报分析和台账统计制度,实施销号管理,要求企业每月底对照清单内容,逐条上报完成情况和推进措施,对未按时序进度完成的分析原因、对标找差、强化措施,打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攻坚战。据月度通报显示,截至11月底,各省属文化企业重点改革任务完成率均在80.40%以上, 有望确保年底前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