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下达2022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27亿元,推动各地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提升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水平。
一是聚焦工作重点。以各地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人数为核心因素,对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规模大、新增落户多、基本公共服务成本高的地区加大支持力度。
二是促进区域均衡。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适当倾斜,缩小地区间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上的差距,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与当地户籍居民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务“两个均等化”。
三是考虑成本差异。充分考虑各地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成本差异,对跨省落户、省内落户和本市落户实行差异化的奖励标准,兼顾对跨省流动的支持和均衡省内流动的职责。
四是支持教育公平。考虑各地接收随迁子女入学人数和工作努力程度等因素,引导市县重视解决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力度,提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