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获得中央服务业和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148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我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其中中央资金88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乡镇商贸中心和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等建设改造,以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为重点,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省级商务发展资金59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乡镇农贸市场、村级便民店和冷链仓储物流设施等建设改造,通过升级改造商贸设施,全面畅通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渠道,畅通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全链条流通渠道,满足农村居民多样化生产生活需求。
市财政局将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督促资金主管部门对照绩效目标做好项目绩效监控,对未按时完成的项目强化追责问效,督促及时整改,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