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徐州市医疗救助工作,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徐州市出台《徐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实施办法》(徐政规〔2022〕7号),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动民生改善可持续发展。
一、科学确定救助对象范围。将徐州市医疗救助对象从8类增加为10类,医疗救助对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全额资助。
二、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实施分类救助,分类设定救助比例,确保精准施策。统一救助年度限额,10类救助对象和脱贫过渡期内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12万元。
三、优化救助申请审核程序。推动实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提高结算服务便利性。
四、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促进三重制度互补衔接,防范因病致贫返贫。
五、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发展壮大慈善救助,鼓励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互助发展,充分发挥补充救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