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来,江苏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2010年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2021年每人每月173元,年均增长10.1%,实现十连调。
今年以来,江苏省进一步加大促进居民增收工作力度,一年内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进行两次调整,属历史首次。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9号),从2022年1月1日起,江苏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原每人每月173元提高到187元。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108号),从2022年7月1日起,江苏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人每月192元。
在此基础上,徐州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发10元,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达到每人每月202元,进一步增进了民生福祉。
截至9月底,徐州市区(不含铜山区)14.6万人待遇调整资金已全部补发、调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