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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政策法规处获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表彰

发布日期: 2022-01-21   08:45   字号:[ ]

 近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关于表彰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司发通﹝202190号),江苏省财政厅政策法规处被表彰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这是自“二五”普法以来,省财政厅普法工作连续第六次获得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

“七五”普法期间,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七五”普法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不断深化,财政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显著增强,全社会财政财会法律意识有效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强化普法主体责任意识。印发《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财政普法第一责任人。厅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财政普法工作、落实财政普法要求、督查财政普法成效。二是创设财政普法标准化管理。制定了《江苏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标准化管理办法》,总结固化普法工作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制度性规定,为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提供样板和动力。三是建立出庭和旁听常态机制。研究制定了江苏省财政涉法涉诉事务管理办法,建立了厅领导按规定出庭应诉,涉案处室主要负责人出庭答辩,财政干部参加旁听庭审的常态机制,把法庭审理作为加强对财政干部法治宣传教育的宝贵机会和生动课堂,在鲜活的案例中强化干部的法治意识,普及法律知识。四是加强机关干部学法用法。每年安排2-3次党组中心组学法,法治课程作为各类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12.4”宪法宣誓活动成为干部任职的法定程序。五是放大社会普法效应。以“财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政策法规“六进”等活动为载体,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财政强农惠民利企政策。据不完全统计,“七五”期间各级财政部门共举办各类专题法治宣传活动200余场,发放各类政策宣传资料10万余份,组织征集制作动漫微视频近50部,有效推动了财政法规政策的落实。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突出普法重点,创新普法形式,广泛宣传财政法律知识及惠企利民政策,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财政、理解财政、支持财政,为“十四五”财政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