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扬中市财政局加快主要业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从紧从严抓好监管,连续第五年获评“全省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先进单位”。
预算管理取得新进展。严格执行涉及预算重大事项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报告制度,推进预决算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强化市级财政预算追加管理的实施意见》,全年预算追加事项和金额同比下降40%以上。在镇江大市范围内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有力提升预算约束刚性。
绩效管理实现新作为。发挥绩效管理对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促进作用,全面推行绩效目标前置,未编制或未通过审核的项目一律不纳入预算保障,清理小零散项目44个。抓好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及时纠正目标运行偏差等问题69个。实施绩效评价任务217个,涉及资金9.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04%、115%。评审财政投资项目64个,节约财政资金1.38亿元。
财会管理展现新气象。配合开展清理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工作,发挥委派会计制度优势,维护统一的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完成国企监管职能承接,加快推动国企改革,累计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的80%以上,67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实现公司制运营。深化政府采购体制改革,强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大对创新产品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采购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小微企业承接采购项目占年度总项目数的比例超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