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本级财政专户间隙资金存放管理办法》(苏财库〔2019〕38号)相关规定,决定对省本级财政专户间隙资金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项目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及内容:省本级财政专户间隙资金存放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项目(2021年第4期,总第19期)。
2. 项目金额及要求:
(1)项目总金额500亿元人民币。其中200亿元存放期限3个月,300亿元存放期限6个月。起息日统一为2021年9月16日,到期日分别为2021年12月16日和2022年3月16日;
(2)根据各合格投标人最终评审得分确定中标银行及其中标金额和中标利率,中标金额四舍五入保留到千万元;
(3)各中标银行不得将中标金额再次分包和转包。
二、投标人资格
1.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在宁总行或分行;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3.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有关指标以投标银行总行法人机构经审计后按规定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日前按规定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不得参与专户间隙资金存放管理;
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近期未被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列为高风险机构;
5.单家银行投标金额不超过当期专户间隙资金招标总额的20%,单一存款银行的专户间隙资金定期存款余额一般不超过该银行一般性存款余额的10%;
6. 参加上期省本级财政专户间隙资金银行定期存款项目但未按要求提供质押品担保函及廉政承诺书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信息发布
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在“省财政厅网站”公布。有意愿参加投标者,请及时从上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并按文件要求填报相关资料。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时间:2021年9月15日09:00—09:3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书的份数:正本1份。
3.投标地点:天目大厦东南侧黄色小楼(立体车库南侧)。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9月15日上午09:30;
2.开标地点:天目大厦东南侧黄色小楼2楼;
3.开标参加人员:因疫情防控管理需要,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每银行仅限1人。
六、中标信息发布
中标公告在“省财政厅网站”发布,告知中标银行中标金额、利率及所需办理手续等相关事项。
上述安排如有变动,将另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