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是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新发展格局目标任务、精准推动江苏自然资源高效配置利用的重要举措。近日,省财政下达12.8亿元,积极支持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建设。
一、支持全域整治,助力乡村振兴
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科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转发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26号),明确在全省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通过综合整治,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实现耕地资源和建设用地资源的有效集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美丽宜居新家园。为支持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顺利实施,2021年省财政下达资金12.8亿元,支持开展14个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其中国家试点项目12个,省级示范项目2个),项目整治规模超过110万亩,预计新增耕地面积约1.3万亩。
二、明确支持方向,突出补助重点
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是以乡镇全部或部分行政村为实施单元,以山、水、林、田、湖、草、村全要素为整治对象,开展的综合性整治活动。财政资金支持内容包括推进农用地整治,增加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开展建设用地整治,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保障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生态保护修复,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改善乡村生态功能;推动公共空间治理,开展乡村道路、河道、广场、荒地等整治,提高公共空间利用效率。其中省级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为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生态保护修复。
三、拓展资金渠道,加大投入力度
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投入大,实施期限较长,为推动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十四五”期间省财政将继续加大对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的投入力度,同时,指导市县统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村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开垦费、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费、城乡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调剂收益、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等,重点支持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此外,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推动实现国土空间优化、生态文明建设和服务经济发展相融合,助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绩效
一是提高专项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建立了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库,根据入库项目的成熟度,兼顾项目建设规模、新增耕地规模、项目投资等因素,重点支持国家试点和省级示范项目建设。二是加强过程监管,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全过程监督管理等要求。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在下达资金的同时,明确项目绩效目标,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