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东海县财政局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点加强绩效评价成果应用,经过几年的努力探索和实践,总结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绩效评价成果应用机制。
一是建立反馈与整改机制。在对重点评价项目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绩效指标梳理、分析、对比的基础上,查找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和整改意见书,通过县政府0A办公系统反馈到被评价部门,要求部门主要领导签批后进行整改。被评价部门自收到反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财政局。重点评价项目整改情况列入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内容,对未按时报送整改情况的,财政局予以提醒;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或虚报整改情况的,酌情暂停资金拨付或核减下一年度预算安排。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提高了单位对评价结果的重视程度和绩效管理意识。另一方面,也将问题整改落到实处,提高了资金使用绩效。2019年以来,我县重点评价资金60747.2万元,向部门反馈问题和建议53条,全部采纳整改。
二是建立报告与通报机制。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县人大报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让人大代表了解财政资金花到哪里了、花得怎么样、花得值不值。由县人大批复审查意见,进一步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通过绩效评价,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努力增强财政资金的“性价比”,把有限的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为领导和相关部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三是建立了向社会主动公开绩效信息机制。按照《预算法》和预决算公开的要求,东海县自2018年开始,建立了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将财政批复的各部门单位绩效目标、绩效监控及绩效评价等信息随同部门预决算,在县政府预决算公开平台上统一进行及时、全面的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是建立与考核挂钩机制。我县将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县级机关高质量发展考核范围,出台了绩效管理量化考评细则,涉及绩效目标、监控、支出进度、激励事项、信息公开、绩效评价等工作内容,分值占县级机关高质量发展考核总分的7%。对积极配合完成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按规定时间报送财政重点评价整改落实情况的单位,予以加分激励,进一步提升了部门单位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有效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是建立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绩效目标编制作为部门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与部门预算一并编制、报送、审核和批复。对所有批复的预算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施“双监控”,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对评价结果发现的与资金安排相关的问题,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采取调整资金支出方向、支出结构、适当减少项目资金预算或取消该项目等方式进行结果应用。2019年东海县调整了扶持工业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支出方向,压缩低效无效资金1000万元。2020年压缩全域旅游项目和水晶产业发展项目的低效无效资金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