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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财政局:加强农房改善资金管理 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 2021-07-01   16:18   字号:[ ]

    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是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行动,丰县财政局在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上精准发力,积极筹措、拨付建设资金,全面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一是统筹安排,确保农房资金足额到位。充分发挥县财政投入和上级政策扶持的导向作用,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市级奖补资金,统筹县级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收益资金,坚持“统筹安排、集中投入、专款专用、形成合力”原则,建立“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筹集和使用机制,配合县农房办指导各项目单位在调查摸底、做好建设资金投入和来源测算的基础上,合理编制资金平衡方案,并确保资金足额到位。

    二是规范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按照《省级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试行)》(苏财规〔2018〕20号)文件要求,及时高效拨付、调度使用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丰农房办〔2020〕1号)文件,规范农房项目建设程序,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要求;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补充耕地指标有偿交易资金管理,指标单列管理,资金专账核算,尽力保障农房改善及相关方面支出。

    三是部门联动,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积极联合审计等有关部门逐个实地调研农房项目主体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进展情况,及时掌握数据,做好资金监管;督促项目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对于已经完工的项目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分析存在问题,对照整改,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建成一批布局合理、配套齐全、群众满意度高的农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