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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财政:全力支持高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发布日期: 2021-04-15   09:54   字号:[ ]

    近年来,苏州财政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落实《苏州市探索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一、优化支出结构做好资金保障

    一是确保支农投入稳定增长。健全“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2020年全市“农林水”科目支出决算达121亿元,较上年增长9.2%。建立支农资金投入督促机制,市财政局定期统计并通报各县级市、区支农投入情况,督促守牢“只增不减”底线。二是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密切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深入实施“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加快打造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2020年整合归并政策目标、投入方向、扶持环节、管理方式等方面相近的农业农村项目资金5.3亿元,项目个数从17个整合为5个,避免涉农资金小而散、使用“碎片化”,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做强做优政府引导基金。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采用财政资金引导、国企牵头联动、多种资本积极参与的投融资模式,加大对现代农业、特色田园、美丽乡村、农旅融合、环境提升等产业项目的投入。截至2020年底,累计成立子基金23支,投放资金109.12亿元。此外,规模为15亿元的江苏省乡村振兴子基金正在稳步推进中。四是发挥财政金融协同作用。推动农担小贷产品发展,发挥农业担保贷款基金作用,健全覆盖全市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截至2021年3月底,累计担保2836笔,担保金额34.16亿元。推动“惠农贷”产品宣传推广,服务农户小额贷款需求,截至2021年3月底,累计放款1060户,放款金额2.38亿元。

    二、支持农业生产确保粮食安全

    一是积极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8547万元,全力保障高标准农田全覆盖扫尾工作,推动现代农业园区转型升级,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二是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抓好“米袋子”“菜篮子”建设,落实耕地地力保护、稻谷、水稻良种、规模菜田等惠农补贴政策,鼓励农民、新型经营主体稳定和扩大粮食生产,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推进种业科研创新及成果应用。 三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9547万元,支持品牌兴农、质量兴农,支持打造“苏州大米”“苏州水八仙”等“苏字号”区域公用品牌,培育苏州共享农庄和乡村民宿,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推进农贸市场新改扩建,推进公益性农贸市场建设,进一步稳定菜价、惠农利民。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市级财政安排2021年粮食风险资金9000万元,提升粮食应急保供能力。按照粮食安全责任制要求,认真做好对各县级市、区农田规划、粮库建设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现场考核与台账资料核查。

    三、坚持多措并举推进乡村建设

    一是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第四轮生态补偿政策,生态湿地村和生态公益林等补偿标准稳步提高;扩展村级生态补偿资金使用范围,在落实好生态保护责任的前提下,生态补偿资金可作为村级可用财力。近三年全市累计投入生态补偿资金24.9亿元。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支持苏州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建设,截至2020年市级财政累计下达涵养区转移支付资金3亿元。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长江禁捕退捕决策部署,各级财政累计投入9.9亿元,统筹开展退捕补偿、渔民安置等相关工作。二是大力支持农村水利建设。完善水利水务工程管理,扎实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项目执行率、完工率。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2700万元,支持全市农村水利建设,对各市、区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及农村圩区综合提升等工程开展奖补;安排3000万元,推动阳澄湖综合整治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生态美丽幸福河湖;落实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先导段前期经费1000万元,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三是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1.97亿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村庄建设,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和美的乡村新貌;安排4.8亿元,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城区水环境治理水平。着力支持特色村、重点村和传统村落建设培育,五年来共落实市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引导资金1.65亿元,统筹推进75个市级特色精品乡村试点建设,重点支持试点区域公益性项目,截至目前,苏州市共有45个村庄被命名为“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稳步领跑全省。

    四、聚焦农民发展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支持农民持续增收。推进农险第四轮招投标工作,制定招投标方案,指导各地做好承保转接。持续发挥农险“稳定器”作用,2020年开单39个险种,共投保农户3.27万户,提供农业风险保障50.17亿元。2021年,继续贯彻落实部、省《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二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相结合,持续增进人民福祉。“十三五”期间,城乡低保标准由750元每月调整到1045元每月,城乡居民月人均养老金由420.21元提高到554.06元,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金标准从每月870元提高到1120元,均在全省保持领先。三是支持乡土人才培育。优化乡村人才振兴投入保障机制,计划分5年安排资金6900万元,统一列市农业农村局预算,推动相关资金跨部门统筹整合,聚力推进农业专业、能工巧匠、文化传承、乡村治理等四类姑苏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集聚600名市级优秀乡土人才,吸引各类人才“上山下乡”投身乡村振兴,为推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五、围绕资金绩效提升监管水平

    一是强化支农资金预算管理。科学编制支农预算,精准配置资金资源。严格执行支农年初预算,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控预算调整事项和追加规模。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实现支农资金管理“阳光操作”。发挥“阳光惠农”监管平台作用,加强项目资金闭环监管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二是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积极推进预算全过程财政监督保障机制建设,提高财政政策实施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0年市级财政对2019年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调查;今年继续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对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奖补资金进行监督调查,切实保障涉农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安全高效。三是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结合预算项目库建设完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新增涉农资金项目入库前开展绩效事前评估,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入库的重要依据。强化过程跟踪,对预算完成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双监控”。围绕具体项目构建包括自评价、再评价与重点评价的绩效评价体系,2021年选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实施绩效重点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主动公开相关项目绩效目标及评价结果,完善绩效整改跟踪机制,促进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