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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积极助力灵活就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 2021-12-10   16:39   信息来源: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字号:[ ]

今年以来,省财政切实贯彻就业优先、促进比较充分就业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方式的政策和资金供给,推动多渠道、高质量灵活就业取得实效。

 

一是积极“增岗”,努力加大岗位供给。省财政聚焦公益性岗位开发,支持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新开发7000个公益性岗位,参照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按人均2.6万元/年给予补助。

 

二是有效“稳岗”,持续降低社保负担。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从2021年4月30日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今年前三季度为全省企业减少社保支出94.3亿元。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低于1/2、不高于2/3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就业困难人员补贴3年、高校毕业生补贴2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再延长补贴1年。前三季度发放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61.55万人次、19.4亿元。

 

三是科学“扶岗”,提供创业创新支持。通过创业补贴、贷款贴息、场地支持、减免房租等措施,为创业人员提供帮助。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业成功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创业场地租金、创业带动就业三项补贴。前三季度全省发放创业补贴24834人次、1.38亿元。在省级普惠金融风险补偿基金项下推出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政银合作产品,重点支持首贷户和信用贷款,前三季度新发放富民创业担保贷款88亿元,帮助5.2万余人创业。

 

四是助力“适岗”,广泛推进技能培训。从全省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87.7亿元,支持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升人员适岗能力。前三季度,全省职业技能培训累计支出23.88亿元、组织培训326万人次。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前三季度全省发放灵活就业人员培训补贴4.12亿元,惠及35.8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