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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推动沭阳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

发布日期: 2021-11-11   15:05   字号:[ ]

    近年来,沭阳县不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在制度创新、经费保障、资金使用、预算管理等方面狠下功夫,切实推动我县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

    (一)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健全体制机制保障体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各项要求,始终把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和管理放在重要位置,认真研究制定各项政策,创新体制机制,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破解发展难题,为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一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学前教育改革促进优质普惠发展的实施意见》(沭办发〔2019〕104号),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普惠原则”,构建了“县级统筹、县乡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优质园+薄弱园、公办园+民办园、优质品牌幼儿园举办分园”等创新型办园形式、“公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政府、社会、家庭”合理分担办园成本的分担机制、“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等。二是编制了《沭阳县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19-2035),构建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坚持新建幼儿园以公办为主,并优先安排在人口密集区域、经济薄弱地区、农村集中居住区,充分发挥公办园广覆盖、保基本、兜底线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农村幼儿园新建工程,努力解决幼儿园资源不足与布局不均问题,消除幼儿园危房,确保每所幼儿园均达办园标准。三是县发改、财政、教育、市监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县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管理的通知》(沭发改〔2021〕65号),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行为,综合考虑办园成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生源情况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幼儿园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对烈士子女、残疾幼儿、困境儿童、低收入户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免收或减半收取保教费。

    (二)加大财政投入,全面落实各项经费保障政策。始终坚持教育优先,不断加强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力度。一是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5%”的规定。二是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普惠性幼儿园公用经费政策,公办幼儿园按照年生均650元标准安排公用经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公办园同等标准安排生均公用经费拨款。三是整合各类扶贫资金,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子女在县内幼儿园就读的,按照1200元/年.人标准进行资助,高于省市标准。四是加大基建投入,根据沭阳县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制定详细的幼儿园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规划中心城区共建有成型园90所。目前,全县有省优质幼儿园96所、市优质幼儿园20所。新建城区幼儿园3所(智慧路幼儿园、玉兰路幼儿园、珠海路幼儿园),计划总投资3900万元,已列入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目前,智慧路幼儿园已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设置4轨12个班级,保障 “幼有所育”。

    (三)压实主体责任,规范资金使用监管。一是规范收支管理。全县公办幼儿园均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所有资金支付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规定程序、标准足额征收各项收入,公办幼儿园收入通过非税系统全部缴入财政专户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二是规范拨款流程。公办幼儿园人员支出按照年初预算序时拨付;公办及普惠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由县教育局统一申请,分春秋两学期拨付;幼儿园基建工程等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支出程序拨付,真正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实行函告制度,县财政在收到上级专项资金后,第一时间函告县教育局,并督促其报送分配方案及《沭阳县财政专项资金拨款申请表》,由县财政报县政府审批后及时拨付,从源头上杜绝挤占挪用学前专项资金行为的发生,确保专款专用。三是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实施财政一体化管理模式,建设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系统,自2021年1月1日起,各单位财务核算数据实现财政后台集中管理;集中管理数据向县人大、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同步开放,实现同步在线监督。

    (四)全面预算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公办幼儿园实行综合预算制度,所有收支全部纳入幼儿园预算。幼儿园保育保教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内管理,缴存国库,统筹用于幼儿园人员支出、公用支出等。预算执行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真正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公办幼儿园作为二级预算单位,也需履行预决算公开职责,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本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此外,我县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沭发〔2019〕10号),将绩效理念融入教育资金使用管理的全过程、各环节,指导学校进一步树立和增强绩效意识,花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评价结果作为财政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同时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底目标考核体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