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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0-02306 | 信息分类 | 财政综合 |
发布机构 | 财政厅综合处 | 发布日期 | 2020-09-09 |
信息名称 | 关于调整法院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方式的通知 |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人民法院:
为规范全省法院非税收入管理,保证各级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经研究决定,调整法院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方式,实现在线收缴、实时清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及时足额将法院非税收入就地缴国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诉讼费:预算科目代码103040201;法院罚没收入:预算科目代码103050103。
二、从2020 年9 月1 日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统建的法院费款管理系统接入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试点先行开展在线收缴。在线收缴开具省级财政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三、省财政清分银行在每日营业终了前按地区代码、收费项目、银行账户等收缴信息将资金分别清分至各级财政专户。
四、各级法院仍按照现行备付金办法办理退付。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