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苏州市相城高新区(黄埭镇)一处地块公开招租 | 项目编号 | 17FCZZ20200056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8/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8/27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3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1)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苏州相城高新区(黄埭镇)长康社区24组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取土坑 | 所在层数 | ||
租赁面积约(㎡) | 48164 | 租赁期限(年) | 1 | ||
租金支付方式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全年租金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无 | 承租押金(元) | 以成交月租金为准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在租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位于相城高新区(黄埭镇)长康社区24组,土地证编号为江苏省吴县市国用(97)字第0003号,地号320586121-01-10,土地用途为取土坑,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该地块表面未进行硬化,建有部分房屋建筑物及围墙等构建物。 | ||||
其他情况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976000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19/8/31 | ||||
评估机构 |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租金底价(元) | 976000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62764K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 法定代表人:孙悉斌 经济类型: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
特别 告知 | 一、出租标的土地证载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公告披露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取土坑,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取土坑为由,要求解除、变更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承租人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第一年租金。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标的交割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租赁用途仅限用于堆场。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联系方式:潘立 13915540627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0/8/13至2020/8/27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交易所(E交易平台)(www.jscq.cn/wljdt),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交易所(南京市山西路128号和泰国际大厦29楼),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一)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主体资格证明; 2、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决定(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租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5、经营方案; 6、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意向承租方(自然人)须报送材料: 1、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 2、承租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3、经营方案; 4、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公告期满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三、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金金额:100000元整,按照系统提示交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三、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将全年租金和押金付至出租方账户。 四、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元) | 1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80 | |||
服务费 | 承租方按首年成交月租金的50%向产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出租方: 潘立 13915540627; 交易所:郜先生 025-83163361 |
技术支持 | 徐女士 025-86385860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非工作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南京市山西路128号和泰国际大厦29楼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