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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农村公路建设成效突出,多区县获得中央“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奖励

发布日期: 2020-08-14   10:58   信息来源: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字号:[ ]

近日,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奖励资金3000万元,用于奖励南京市高淳区、宜兴市、盐城市盐都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十三五”期间我省已有9县区(南京市江宁区、南京市高淳区、宜兴市、徐州市贾汪区、溧阳市、海门市、盐城市盐都区、丹阳市、泰兴市)获得国家“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称号和奖励,位居全国前列。

南京市高淳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示范县为载体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2018年,国家开展了“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和命名工作。为做好我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省财政高度重视,积极筹措资金,以“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为目标,逐步完善“四好农村路”建管养运长效机制。

宜兴市


据统计,“十三五”以来,省财政已累计下达补助资金206.51亿元,其中,省以上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75.64亿元、农村公路养护资金28.03亿元、镇村公交发展资金2.84亿元,支持全省“四好农村路”建设。至2020年底,我省将基本实现全省行政村双车道四级公路100%覆盖、镇村公交100%覆盖。我省农村公路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品质全面提升,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盐城市盐都区


下一阶段,省财政将继续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年〕48号)要求,着力从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投入、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等五个方面,进一步全面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力支撑“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