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资讯中心>市县动态

沭阳县出台县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20-07-27   11:12   信息来源: 沭阳县财政局 字号:[ ]

 

    为规范县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近期,沭阳县出台了《沭阳县县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是明确管理职责及分工。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共同管理,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宏观管理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实施绩效评价和再评价,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专项资金支出的预算编制和执行,项目申报指南编制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设立。

    二是规范资金使用拨付。对专项资金实行全流程管理,从预算方案、使用方案、预算调整、审核拨付等方面做出了要求,包括审批手续、时间节点、应急调整等。

    三是划定资金使用范围。明确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的八个范围。包括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应用,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奖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项目,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奖励和县政府批准的其他事项。

    四是设立监督与检查机制。县财政部门、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公开透明。要求项目单位规范账务处理,自觉接受监督审计,对项目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