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社厅、财政厅《 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件规定,参加丹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在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是自2005年以来第16次上调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5年统一安排、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为确保此次调整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时补发到位,丹阳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安排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67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1748万元,将于7月31日前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