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税〔2018〕20号)相关规定,对省属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认定,其中71家符合条件并获得免税资格。获得该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当年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江苏省2020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