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30日,扬中市财政局顺利完成社会保险基金存量资金招标工作。本次招标设置经营状况,服务发展和利率水平三项考评指标,实现社会保险基金存放防风险、促发展、保增值协调发展。
落实文件精神,防范资金存放风险。此次招标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安全优先的要求,将资金存放的净资产总额、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资产利润率、流动性比例五项银行业风险监管标准共计45分纳入综合考评体系,超过财库〔2019〕49号文件经营状况指标权重不应低于40%的要求的5个百分点,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存放风险管理。
发挥引导作用,提升服务发展水平。将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政银合作等指标纳入服务发展考评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存放引导作用,引导在扬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主动配合政府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更好的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建设。
规范报价管理,确保资金保值增值。针对市场利率(LPR)下降的趋势,市财政部门、人民银行扬中市支行同意大额存单不参与此次报价。各银行在政策允许和行业规定的范围内将利率上浮到最高标准。本次利率报价参照人民银行一年期基准利率,国有银行利率达到2.1%,股份制商业银行利率达到2.13%,农村商业银行达到2.175%,确保财政资金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