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2019年区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徐财绩[2019]3号)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2019年区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
本次评价内容包括收入总量和质量、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可持续性、规范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加大预决算公开、财政创新工作7个方面16项指标。所有评价指标均为定量指标,同时结合省财政厅对我市财政重点工作考核扣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减少人为因素影响,评价数据真实,较为客观地反映区级财政运行情况。根据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印发了《关于2019年度区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结果的通报》,进一步强化结果应用。
通过本次区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初步建立了市区绩效管理联动机制,促进区级财政在更高层面统筹和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了各区财政资金管理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