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决策部署,促进我市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日前,宿迁市出台《关于支持全市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若干政策》。
支持企业“上云”。推进制造业企业与云服务机构深度合作,支持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对当年获省认定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上云”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
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提升。鼓励企业加快互联网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实施数字化改造提升项目。对信息化投资额超过50万元的项目,按照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30万元。
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鼓励我市制造业企业、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平台商等联合开发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对当年获得工信部、省级认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牵头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
支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创建。鼓励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和服务化转型等制造业新模式。对当年获省认定的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一次性奖励50万元。每年重点培育、评选认定市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10个左右,每个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