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规〔2020〕7号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文广旅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播电视覆盖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会同省广播电视局对《江苏省广播电视覆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4〕21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播电视覆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播电视覆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