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资讯中心>市县动态

沛县财政局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2-28   14:23   信息来源: 沛县财政局 字号:[ ]

    近日,沛县财政局根据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把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抓紧抓实,切实履行财政职责,全力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一是建立疫情防治专项经费管理新机制。县财政安排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专项经费由卫生健康委、县经发局依据工作职责扎口管理、统一支付,用于县级统一组织的药品、防护用品、救治器械等防控物资购置方面。防治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资金使用明细账和各项物资入库登记、领用发放及使用管理等规章制度,确保专款专用,确保手续完备、凭证齐全,待疫情消除后与县财政进行清算。

    二是调剂使用涉及疫情防控的相关专项资金。县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做好面上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经费,可在本部门管理的现有专项资金中调剂使用,并履行必要的报批程序。

    三是优先保障县级部门内部防控所需经费。县级部门应按要求加强内部疫情防控,确保干部职工身心健康和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经费通过压减其他一般性支出等调结构方式解决,统筹用好当年预算、上年结转等资金。对于应急防治支出,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可采取预算调剂方式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