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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积极助力法律援助惠民生

发布日期: 2020-12-17   16:06   信息来源: 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 字号:[ ]

“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大力支持我省实施法律援助,累计安排省级法律援助资金1.2亿元,专项补助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五年来,全省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达46万件,受援群众52.5万人。

一是筑牢全省法律援助经费稳步增长机制。“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安排省级法律援助专项资金年均增幅达11%。同时,省财政积极引导全省各地加大法律援助经费投入,2019年全省财政总投入达到1.8亿元,较2016年增长70%。二是构建法律援助标准化补贴制度体系。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关于调整办案补贴标准化的指导意见》、《江苏省省级法律援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指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并结合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变化不断修订完善,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与服务质量相挂钩的补贴制度。以完善制度促质量提升,深化“名优工程”建设,名优律师办案量不断增加,2020年占比达26%。三是推进法律援助深化试点改革。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关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要求,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试点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助力我省率先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得到司法部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