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大规模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方案,在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下,昆山市已于2019年5月1日起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一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至1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
二是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继续阶段性执行1%的失业保险总费率。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我市工伤保险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下调为0.3%、0.5%、0.55%、0.65%、0.7%、0.8%、0.9%、0.95%,对在原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上浮120%、150%的单位,同步按比例下调。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我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由2‰下调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