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规〔2019〕11号
各市、县(市)财政局、供销合作总社: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支持供销社系统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优化专项资金支持方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74号),我们制定了《江苏省供销合作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供销合作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